问题 | 不在户口所在地上初中,学籍怎么办? |
释义 | 学籍注册和转学流程:学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提供户口、学生档案等资料,方可获得学籍。非本学区学生不予建立学籍。未及时报到者可能取消入学资格。转学需家长提供转学函、户口簿、住房证明等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分析 带上户口薄和孩子的学籍信息到学校找学籍管理员办理创建网上的电子学籍。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本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本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本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大庆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扩展资料:一.转学流程: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登记学位,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二.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学生的转学函;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的产证(购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区级以上体检表)。 结语 请携带户口薄和孩子的学籍信息到学校找学籍管理员办理创建网上电子学籍。学籍注册需遵循以下步骤: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区范围招收新生;2、初中新生需提交原小学档案、户口和住房证明供学校审查;3、合格后,学生凭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按时报到;4、非本学区学生不予建立学籍;5、未按时报到者,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6、学籍内容包括录取通知书、小学毕业登记表和素质手册。转学流程需家长提供转学函、户口簿及复印件、住房产证、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和健康档案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第五十二条 国家、社会建立和发展对未成年人进行校外教育的设施。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六十条 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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