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得物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消费者权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因不满而要求退货或换货时。由于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承担退货和换货的全部邮资。七日内无故退换货的质量问题,是指货物损坏或残缺。退货、换货应在收货时提供完整的外包装、附件、标签等;采购的货物已被清洗,影响二次销售的,不得退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