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坏物品由谁承担?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如果原主人的物品遭受损失或价值得到赔付,赔偿方有权要求取回原物。如果只有部分损坏,赔偿款将弥补损失的特定部分,未损坏的部分仍归主人。在赔偿金额的确定上,如果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分析 原主人和赔偿人可以进行协商。如果赔偿金达到了全部赔偿的要求,赔偿方将有权要求取回原物,因为您的物品已全部得到赔偿,且全部损失或价值已得到赔付。 如果是部分损坏,赔偿款是起到弥补损失的作用,弥补的是损坏掉的哪一部分,未损坏掉的部分,当然还是属于主人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拓展延伸 谁可以取回损坏物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14条规定,因捡拾遗失物或者发现埋藏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而根据第316条规定,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当返还权利人。因此,可以取回损坏物品的人包括拾得遗失物的人和发现埋藏物的人。同时,根据第317条规定,权利人领取拾得物时应当支付拾得人的悬赏费用。因此,在取回损坏物品时,拾得人可以要求权利人支付悬赏费用。 结语 原主人和赔偿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赔偿金达到了全部赔偿的要求,赔偿方将有权要求取回原物。因为已得到全部赔偿,且全部损失或价值已得到赔付。如果只是部分损坏,赔偿款是起到弥补损失的作用,弥补的是损坏掉的哪一部分,未损坏掉的部分仍属于主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双方应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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