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处罚没收的物品如何处置
释义
    行政处罚没收的物品,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一、处罚决定以后还可以行政复议吗
    处罚决定以后还可以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城管没收东西罚款标准
    扣押物品时,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现场盘点,并在扣押通知书中列出类似的扣押物品清单。有关当事人签署暂扣物品通知书后,应当向当事人提交其中一项。当事人拒绝签署通知的,应当说明拒绝的理由或者证人。当事人在规定的日期缴纳罚款后,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退还扣押的物品或者金钱。依法没收的非法财产,除应当依法销毁的物品外,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拍卖或者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8 3:4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