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析产个税怎么算 |
释义 | 国家税务总局8月31日发布《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通知称,近期,部分地区反映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口径不够明确,为公平税负,加强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就个人所得税若干执行口径问题下发通知。 其中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做了如下规定: (一)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三)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 一、二手房交易免征个税的情形 (一):满五唯一 “满五”是指购房者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是指业主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这一套房子。家庭成员一般来说指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 实际交易中如何判断满五唯一: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者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 2、已购公房:三种判断标准,下面三个条件只需一个满5年就算“满五”。 (1)距房产证填发日期满五年; (2)距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满五年; (3)距第一笔购房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满五年。 (五):继承房产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 (三):无偿赠与直系亲属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 (四):无偿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 该情形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五):离婚分割房产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除4、5以上两种赠与情形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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