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目前交规中没有明确需要办理驾驶证,电动三轮车上牌可以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办理,要求上牌的才上牌,不要求上牌的可以不上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超出标准则需要驾驶证。治理电动三轮车有关法律依据 电动三轮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我国对其进行管理的立法比较滞后 在我省交通和运输管理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对其管理的执法主体没有对电动三轮车的明确处罚依据也没有对其强制报废的依据。因电动三轮车不属于机动车上级公安部门要求限制其上路行使。《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十二章十三条规定,电动三轮车辆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驱动车轮行驶,属于机动车范畴,但是电动三轮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纳入“公安部机动车产品公告服务系统”,因此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不予以注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