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身份证一般办理多少天? |
释义 | 法律分析:身份证需要多长时间办下来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形如下: 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 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日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 3、如果是加急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自派出所受理公民办证申请后,县级公安机关2个工作日内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完成签发工作并逐级上传至省厅,省公安厅制作居民身份证时间为3个工作日,省公安厅每5日向县级公安机关寄递居民身份证1次,县级公安机关2日内送至派出所。 身份证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第二代居民身份初次申领或到期换领,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遗失补领,工本费40元; 4、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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