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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金收据应该怎么写
释义
    定金收据需写明收款人和付款人的姓名、地址等身份信息;定金担保的债权性质、种类、范围;定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定金退回的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重要的内容。
    一、买卖合同和定金合同有什么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订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期限。关于定金,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收定金的乙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够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二、意向金转为定金后买方违约,卖方如何处理
    意向金转为定金之后,视为定金,根据《民法典》关于定金的规定,在交付定金之后,买违约的,卖方可以不予返还定金。
    定金制度旨在担保债权的实现,其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主要体现于上述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上。
    三、合同定金最高是多少?
    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为确保合同债权实现,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于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交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作为质物,以作担保之用,故定金在性质上属于金钱质物。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又是违约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我国法律没有对定金的最低限额作出规定,但对其最高限额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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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3: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