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是什么样的呢
释义
    法律分析: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是: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认为情势变更情形存在但合同尚有履行价值的,可以通过变更合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不能达成平衡的准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一、合同该怎么作废
    合同作废也就是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有三种方式:
    1、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单方行为,是其中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的结果;
    2、法定解除,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而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
    3、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是双方行为,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
    4、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作废的声明写明代替原有合同,原有合同作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2、合同解除的程序:
    1、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以请求法定的机构解决。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以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合同需要在遵循什么原则的前提下履行
    合同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效益。
    4、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有效成立以后,若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构成合同基础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将导致显失公平,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和解除合同。
    三、民法典情势变更是否属于免责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情势变更不属于合同免责的事由,因为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形时,当事人需要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