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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市集体土地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释义
    

法律主观:
    


    政府 征收农民土地 ,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 征地补偿安置 协议,以 申请信息公开 , 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由于国家出于公益目的,从全局出发,服从国家利益,需要我们配合拆迁。
    

法律客观: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对拆迁人如何进行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作了明确的规定。其具体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1、用地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成为合法的拆迁人;2、拆迁人向区、县房管局递交拆迁实施方案并经批准,其中,拆迁方案中必须包含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搬迁期限,委托拆迁和评估等内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基本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及其主要内容,拆迁补助办法以及其他应当在拆迁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内容;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搬迁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应当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申请,由区、县国土房管局裁决;4、经协议或国土局裁决后,拆迁人按照方案和协议实施拆迁及补偿安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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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7: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