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棚户区改造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前期准备 1.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 2.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 (二)房屋拆迁 1.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 2.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 3.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 5.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 6.组织拆除。 (三)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 (四)建设阶段 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 (五)验收阶段 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六)分配、管理流程 1.私房 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 2.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 (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 (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 (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 (4)中签户选房。 (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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