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 |
释义 |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人应这样来确定:如果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该侵权人为损害赔偿的责任人,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可能加害的小区业主为损害补偿的责任人。 一、高空坠物业主有责任吗 业主高空坠物,如果致人损害的,要依法承担一定的责任。一般来说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也就是业主给予补偿,但建筑物使用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 二、民法典住宅高空抛物怎么处理?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三、高空抛物把汽车砸了可以和解吗 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和解,如果不愿意和解,对于高空抛物砸到车子的情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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