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都在异地协议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到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如果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回到男方或女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或是结婚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是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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