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吸毒人员一般是三年可以解除管控。吸毒动态管控一般是三年的时间,经过戒毒委员会评审认为康复的可以解除动态管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社区的戒毒人员应该从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那天开始十五天之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到,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是三年,从报到那天起计算。 凡是被公安机关抓捕过的吸毒人员,在一段时间内都会受到严格监管,最常见的就是在买火车或飞机票、酒店开房、网吧上网的时候,都会面临警察上门对其进行盘查或尿检, 确认是否有吸毒或涉毒犯罪行为。 什么是动态管控? 具体操作就是将有吸毒史或涉及毒品犯罪的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内部系统,然后联网实现全国信息共享、动态监控和网上跟踪。这套系统不仅在全国公安系统内共享,以及公共场所需要动用身份证登记的平台都必须接入,便于联网查询和预警。 因此只要有吸毒史的人在公共场所动用身份证登记,平台就会自动触发预警系统,辖区内的警察就会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盘查。必须承认,该动态管控机制在打击和预防毒品违法犯罪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