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纠纷二审的审理: (1)原判定确定现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定适用法律过错的,依法改判; (3)原判定确定现实过错,证据不足,裁决吊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查明后改判; (4)原判定违背法定程序,裁决吊销原判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