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西个体户纳税标准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营业额300-500元; 3、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 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具体如下: 1、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 2、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3、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个体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