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在法庭上证据无效有哪些 1、 在法庭上无效的证据 : (1)证据与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不相符; (2)证据与本案事实无关; (3)证据形式、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 (4)证据内容不真实; (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6)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公诉人在法庭上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诉人在法庭上的注意事项: 1、公诉人员要切实树立大审判的观念。要摒弃原有已不合时宜的“法检是一家”,要在心里确立控辩双方在法庭上是平等角色的观念和思维习惯,强化办案唯论证据的意识; 2、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业务水平。公诉人员注重总结每一件案的经验教训,以达知识积累之目的,书本学习与实战相结合是最好的锻炼提高方法; 3、要努力提高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法庭上控辩双方难免会接触交锋,能否做到临机应变和清晰表达观点显然是非常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