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给员工造成精神伤害可以要求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的职务行为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其劳动风险也应归于利益的享有者,对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如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依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的过错程度,决定其责任大小和分担额度应由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工作中的精神伤害算工伤吗,能否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具有因工作造成事故伤害或职业病职工的医疗或经济补偿功能,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安慰、惩罚的功能。因此,对于精神损害,不能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但工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向侵权人要求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非法侵害而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的民事法律制度,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保护。 工伤保险赔偿具有因工作造成事故伤害或职业病职工的医疗或经济补偿功能,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安慰、惩罚的功能。因此,对于精神损害,不能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但工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向侵权人要求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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