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申请撤销婚姻。依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包含精神病)、不如实告知对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 一、夫妻一方有重大疾病可否离婚 夫妻一方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议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是为逃避扶养责任的离婚,法院一般是不会准许的。 二、结婚登记能不能撤销 结婚登记能否撤销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可以撤销婚姻的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隐瞒精神病史是不是无效婚姻 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如果对方向法院申请撤销的,属于无效婚姻,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婚姻继续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