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如何解释??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如何解释?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这既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民法调整私法关系的本质要求。它意味着任何人,不分性别、民族、出身、职业、职务、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政治面貌、财产状况,其民事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都可以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不仅在民事主体地位上是平等的,而且平等地适用民法的规定,其合法权益亦应平等的受法律保护。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两种含义,一时主体资格,二是主体享有的权利的范围。公民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才能成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因此,民事权利能力对于公民来说,使其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同时公民只能在法律赋予其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就可能因为违法而受到法律制裁。自然人:指自然状态的人,即人。公民:是指一国法律规定的,具有该国公民资格的自然人。如果自然人不具有所在国的公民资格,不适用公民权利平等的法律规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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