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宪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二、这一条文中包含了公民行使权利时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是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二是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过去我们可能较多地将注意力放在前者强调的是公与私之间的冲突(“国家、社会、集体”与个人之间冲突),后者强调的是私与私之间的冲突(个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冲突),但却忽略了二者性质上的不同——前者是指个人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而后者是指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这个差别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