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的特性如下: 1、主体性,行为的主体性涉及行为主体的问题,它揭示了行为是人的行为,将一定的行为归属于人; 2、举止性,因果行为论曾经强调行为的有体性,即行为人在意欲的支配下,必须导致身体的运动,并惹起外界的变动,具有知觉的可能性; 3、自愿性,行为的自愿性,只有在意志自由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才可归类于行为人; 4、实行性,行为的实行性,是指作为罪体之行为具有实行行为的性质,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 构成犯罪的四个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相关法律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相关法律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4、客观要件,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