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失费的定义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 |
释义 | 一、精神损失费的定义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的定义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 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情况有: 1.被侵犯人格权的。 2.被侵犯身份权的。确认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被侵害财产权的。 4.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侵害死者隐私以及侵害死者尸体的。 5.被侵害婚姻关系的。 三、精神损失费一般赔多少 精神损失费一般赔偿的金额具体如下: 1.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2.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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