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完成作品版权归属怎样判定 |
释义 | 1.两个或多个作者合作制完成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2.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3.在作品的发表、署名、修改及报酬等问题上应由全体合作者协商而定。 4.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每一个合作者对其所创作的部分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可以单独使用。 5.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它方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版权,又称著作权,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有独占权。一般而言,其他人需要使用作品,应当事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但是著作权法也规定了若干情形,在法律规定的使用方式下,该种使用无需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或者无需向其支付报酬。版权的期限,简单来说,对个人而言,是死后五十年,署名权等精神权利期限无限制;对单位和法人而言,是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 对于登记后的版权作品,一旦作者发现其他人员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的,应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合法的保护自己的版权权益,并按照版权的实际情况和违法版权的收益,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拟补自己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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