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工资问题去哪里投诉 |
释义 | 工资问题事关我们大多数人,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去投诉: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关于工资的问题去哪里投诉 首先,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县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各市、县劳动监察机构电话已经向社会公开。在建筑施工现场,一般都有设置《信息告示牌》,上面标有当地劳动监察机构的办公地址和电话。 当然,也可以试试看通过网络平台投诉,可以登录当地的人社保障网,或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便民服务——投诉——欠薪线索反映”等渠道,都可以直接投诉举报。《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工资不合理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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