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经下列流程办理: 1、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提供担保和相关的申请材料; 3、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审核通过的,提供贷款给申请人。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