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家属看病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军人家属去军区或部队系统医院看病就诊的,军人家属有《社会保障卡》携带以外,还需要携带《军属证》或《军事优待证》(格式和名称各地不一);前者可以得到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后者可以得到类同军人一样的军人优先待遇。依据法律规定:军人及其家属按照规定的医疗体系就医,在合理医疗范围内,军人享受免费医疗;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家属享受优惠医疗,本规定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因此,军人家属去军区或部队系统医院看病就诊的,军人家属有《社会保障卡》携带以外,还需要携带《军属证》或《军事优待证》。军人家属看病有什么待遇根据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得,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具体内容有:1、半费或免费待遇。干部家属临时来队治病,应根据统一定价分别按直系家属半价、非直系家属全价收费。临时来队的干部、战士的父母、爱人和未独立生活的子女患急病,由医生证明,经团以上单位批准者,可免费治疗。2、医疗包干待遇。在部队驻地所在县、市结婚,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队干部的爱人和子女,可以在部队办理半费医疗包干;符合随军条件,但在原籍居住的军队干部爱人、子女持团以上单位证明,到当地军队医疗部门办理医疗包干。3、领取医疗补助费。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44元。法律依据《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第三条;军人及其家属按照规定的医疗体系就医,在合理医疗范围内,军人享受免费医疗;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家属享受优惠医疗,本规定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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