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医疗报销规定 |
释义 | 1、离休干部、六级以上伤残的退休干部(含士官)医疗费符合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实报实销。 2、师职(含技术7级别并有高级职称)及师职以上的退休干部个人负担属于公费报销的全部医疗费用的5%·(·单项自费金额除外)。 3、团职(含技术7级以下并有中、初级职称)及团职以下退休干部(含士官)个人负担属于公费报销的全部医疗费用的10%·(单项自费金额除外)。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具体的免除比例,即医保结算后,门急诊费用减免20%,住院费用减免50%,也可以说是相当不错了。 通知明确,打通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军人及其家属就近就便到驻地医疗机构就医渠道,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继续实行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充分体现军人职业尊崇。 主要优惠可以概括为2235,即: 2主体主要是指,以军官和军士为主体。 《规定》以前,军人家属看病,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 《规定》之后,军人家属按程序实行免费制度,军人父母及配偶父母急诊门诊医保报销后,再减免20%;如果住院,医保报销后,减免50%。 首先是“3免”:军人、军人配偶和军人未成年子女实行免费制度。 其次是“4优”: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实行优惠医疗保障模式。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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