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伤赔偿申请是否可以提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应当在知道工伤发生后10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工伤,并将工伤人员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人员可以通过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并告知工伤人员、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工伤赔偿申请可以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作出认定决定之后进行。但如果工伤人员已经在治疗过程中,可以由单位或工伤人员委托代理人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赔偿申请。同时,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单位应当在知道工伤发生后10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工伤,并将工伤人员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十四条:工伤人员可以通过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并告知工伤人员、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