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只夫妻一方签字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双方名下,在房屋买卖中,一方没有取得另一方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处于效力待定,此种情况属于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如果在签署之后另一方追认也即取得了权利人同意,那么此时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如果另一方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可能存在违约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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