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起人和股东是公司设立过程中对同一种人的两种称呼,在公司设立后,发起人的身份转换为股东。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设立中的公司是由发起人运营的,发起人对设立中的公司的民事行为共同负无限连带责任。发起人存在于设立中的公司,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任务完成,其法律地位随之取消,发起人身份转换为股东,即公司原始股东或者发起人股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