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合伙人指以资产进行投资,参与经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对债务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劳务出资。企业合伙人指的是自然人或法人,他们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并参与合伙经营。同时,他们按照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合伙人可以使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进行出资,也可以使用劳务进行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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