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伙人一般不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外。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企业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一、普通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吗 普通合伙人不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对合伙人的规定因合伙企业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不参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对合伙企业债务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职务可以被继承吗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不一定可以被继承。正常情况下,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是如果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在企业的权利不能被继承,或是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那么继承人就不能继承被继承人在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三、非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普通合伙人的股权吗 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份额,普通合伙人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2、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