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和案件受理范围。 第二条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