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 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2、 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3、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4、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7、借款人出具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8、 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9、 借款人还需提供公司场地的水电物业的缴费单据及个人住址的水电物业的缴费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