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跟一个女的发生了关系,她自愿的,事后告我强奸,案件成立吗? |
释义 | 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女方若反告蹂躏,若女方已成年,则涉嫌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年满16岁、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从重处罚;16-18岁的人犯诬告陷害罪从轻处罚;不满16岁的人责令家长管教,必要时政府收容教养。根据最高司法机关,该犯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情节严重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导致严重后果者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男女两方自愿发生性关系,若女方反告蹂躏,如女方已经成年,则涉嫌诬告陷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17条的限定,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任何年满16岁、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即隶属通常主体。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虽已年满16岁但不满18岁的人犯诬告陷害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看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能够由政府收容教养。”《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导致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限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 拓展延伸 性关系中的合意与强奸指控:案件成立的法律要素 在性关系中,合意和强奸指控之间存在复杂的法律要素。当性行为发生后,如果双方均是自愿参与且不存在任何强迫或威胁行为,那么案件很可能不会成立。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在事后声称被强奸,并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指控,例如医学证据、目击证人或通信记录,那么案件可能会成立。法庭将会仔细审查双方的陈述、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存在强奸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案件成立与否取决于证据的充分性和法律的适用性。 结语 性关系中的合意和强奸指控涉及复杂的法律要素。如果双方自愿参与且不存在强迫或威胁行为,案件可能不成立。然而,如果一方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被强奸指控,例如医学证据、目击证人或通信记录,案件可能会成立。法庭将审查双方陈述、证据和相关法律,以确定是否存在强奸行为。因此,案件成立与否取决于证据充分性和法律适用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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