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 发票可以分为两种: 1、普通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俗称的增票。 增票和普通发票有着很大的区别,普通发票由国家发票管理中心管理,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国家发票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有些独特的管理方式,一般情况上,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比普通发票交更少的税。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如下: 1、抵扣的情况不同; 2、使用的主体不同; 3、填开的信息不同。 法律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