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江西修水一农民因离婚报复杀人终审被判极刑
释义
    11月26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命令,将故意杀人犯梁家贵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梁家贵,又名梁青云,男,39岁,汉族,江西省修水县人,农民。梁家贵因感情不和,于2005年与妻子黄某。梁家贵认为离婚是由于其妻姐黄某某、姐夫邱某从中作梗所致,遂对黄某某、邱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06年1月6日7时许,梁家贵在修水县新城花园附近发现邱某、黄某某的女儿小丽、儿子小文(均为化名)一起上学,即持铁锤打击小丽、小文的头部,致小丽轻微伤乙级、小文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判处罪犯梁家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罪犯梁家贵不服,提出上诉。 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判处罪犯梁家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23: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