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强迫借贷构成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别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产的,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的,构成敲诈勒索罪。定性的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贷为名,以暴力、胁迫手段取得别人财产,符合抢劫罪或者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的,以抢劫罪或者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