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保证合同中的当事人由于不包括被保证人,被保证人不是保证合同的主体,因此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所达成的解除保证合同的协议,必须经债权人认可同意后才有效。否则,原保证合同仍然有效。 2、在保证法律关系中涉及到三个合同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关系,债务人与保证人的委托合同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的保证合同关系。保证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才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三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不相同。因此,保证法律关系实质上是由三个性质不同的合同来联结并确定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主合同,它是保证关系产生的基础; 债务人和保证人订立的委托保证合同,这是一种委托关系; 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即保证合同,这是保证的本体。保证合同关系的成立与消灭,与一般合同关系的成立与消灭一样,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否则合同不能成立。同样,只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证合同也才可以协议解除。保证人和被保证人达成一致协议,可解除的只能是委托保证合同。而保证合同中由于被保证人不是当事人,因此他根本无权与保证人达成解除保证合同的协议。 综上而言,保证人就是为票据债务人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人,票据债务人也就是被保人。如果债务到期了,票据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的,担保人要根据担保合同约定在担保金额内承担偿还责任。因此,不要轻易的为别人当保证人,不然被保人还不上钱,自己还要拿钱去把钱还上。 一、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指的是什么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代为履行或者连带责任的协议。担保人可以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范围,明确担保主债务、主债务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债权实现费用。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