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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有权利更换物业公司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业主有权利更换物业公司。业主可以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共同决定不再续订物业合同,或者业主也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定程序来共同决定提前解聘并更换物业公司,但须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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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