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什么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开发商规划面积的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费交满3年以上的。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是什么 1、弄清主管部门; 2、成立筹备小组; 3、筹备组成立后; 4、筹备组将以下事项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5、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6、筹备组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表决结果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7、到主管部门备案; 8、刻制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