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进入小区必须得到业主的同意或法律授权。业主有权知情物业公司进入小区的方式和目的。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设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依据本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决定共同用益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解聘和管理进行监督。” 2.《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进入业主共有部位、业主专有部位或者业主独有部位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应当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可以组成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综上所述,小区业主有权知情物业公司进入小区的方式和目的,物业公司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且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实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并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