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是因恶劣天气原因遭受到广告牌、楼区高空物品等倒塌、坠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害,可由相关物品所属者或管理人承担救助和赔偿责任; 二是如遭受路灯、城市景观树木折断所受伤害和财物损失,由相关市政管理部门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三是如在野外突遭山洪、泥石流、冰雹等灾害损失,无论是人身还是财产,受害人投保了意外伤害和财产险的,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理赔。如果没投保任何险种,只能自己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