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诉去什么法院提出 |
释义 |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一、法院宣判后还能撤诉吗?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法院宣判后是不可以撤诉的,但是如果是不服一审判决书可以上诉的。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规避法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4)申请撤诉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综上所述,当判决书下来了是不可以撤诉的。 二、二审判决后一审诉讼费怎怎么申请退费 二审判决后一审诉讼费可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费。 诉讼中的诉讼费用应该向受理案件的法院进行交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案件由二审法院受理和审理,所以应该向二审法院交纳诉讼费。 撤诉退一半诉讼费,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三、民事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有什么联系 民事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联系如下: 1、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 2、适用第二审程序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判的是同一行政案件。 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具有以下区别: 1、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的起诉而发生。第二审程序是基于第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的上诉而发生。 2、适用的审判机关不同。适用第二审程序的审判机关是适用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3、审判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审判对象是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第二审程序的审判标的是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其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 4、法律后果不同。第一审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所作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间是不发生执行力的。第二审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即应执行;否则将可能导致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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