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匿名举报也受理,只是优先受理实名举报2.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都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3.匿名举报应当尽可能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不得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