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合并的方式可分为三类:新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后成立新公司,参与合并的原公司均属于被淘汰的公司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以上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合并后,购买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费用取得另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持法人地位,而另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失去独立法人资格。控股合并主要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通过转让非现金资产、支付现金、承担债务、发行股权证券等方式获得对其他参与企业的控制权。 公司合并可以采用吸收合并或新合并。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而解散。两家以上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