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注册海外商标有两种途径分别为: 1、国际组织注册。利用国际条约进行注册,主要包括马德里、欧共体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非洲和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等四大体系。 2、单一国家注册。基于商标保护的地域性特点,在每个国家单独提出商标的注册申请。 企业可根据产品的重点出口国和商标重点侵犯国选择适合的商标注册体系,我国大部分企业选择马德里商标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各个国家、地区对商标注册都有不同的规定,如果对境外商标注册不熟悉,可以委托各省贸促会或中国贸促会代为办理。 一、海外商标注册费用 1、商标注册费用包括商标申请官费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商标代理费,根据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的方式和申请国家的不同,需要的商标注册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2、目前进行国际商标注册的方式主要两种:自注册、代理注册,选择通过代理来帮忙注册的卖家还是有很多的,毕竟代理注册更省力,同时他们也比较的专业。 3、代理注册参考价格: 美国商标注册费用:3000-5000人民币; 欧盟商标注册费用:10000-15000人民币; 英国商标注册费用:6000人民币左右。 二、海外商标转让程序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