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年 |
释义 |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年 1、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如下: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 (2)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40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二、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标准 政府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 2、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 3、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 4、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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