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欠款,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范围及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治疗疾病、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债务。如果丈夫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则妻子无需偿还。此外,夫妻共同债务还包括其他情况,如财产分割、继承遗产和生产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 法律分析 一、丈夫欠款妻子是否要承担 1、如果丈夫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妻子就要承担偿还责任. 2、反之如果这部分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的,则妻子不用偿还。 3、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丈夫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承担偿还责任;反之,若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无需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包括日常生活、生产经营、医疗、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债务。此外,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也可能影响债务的归属。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确保夫妻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